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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容器 Docker 架构的国土空间规划课程智能问答系统,集成 FastAPI 后端与 Next.js 前端。 Co-Authored-By: Claude Opus 4.7 <noreply@anthrop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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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理与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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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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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则与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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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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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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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现战略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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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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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科学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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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量水而行,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要点。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要求;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提出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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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传导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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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的情况,下级国土空间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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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规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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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要求,其编制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府文件和相关规划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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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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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行政管理层级的结构特点,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范围是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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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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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是规划编制有效执行的时间范围,也是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指标测算和进行空间协调的时间节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据此把此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年设定为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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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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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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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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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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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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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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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担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等国家安全的地域空间进行管护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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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土空间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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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等为主的国土空间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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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土空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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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空间特点开展的长期性或周期性使用和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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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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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对空间格局失衡、资源利用低效、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的国土空间,进行适度人为引导、修复或综合整治,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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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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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对陆海所有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活动,按照规划确定的区域、边界、用途和使用条件等,核发行政许可、进行行政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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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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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以全域覆盖、不交叉、不重叠为基本原则,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保留、开发与利用两大管控属性为基础,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策略,将市县全域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等6类基本分区,并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和政策导向。同时,还可对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等规划基本分区进行细化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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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体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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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实施差别化管控的地域空间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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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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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指的是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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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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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的是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等要素条件,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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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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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理念构建的指标体系为标准,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角度,找出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所在。同时可在现状评估基础上,结合影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因素的变动趋势,分析国土空间发展面临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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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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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林业草业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类规划,在规划目标、规模结构、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识别不同空间规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总结成效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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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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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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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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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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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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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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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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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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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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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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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镇开发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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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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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市体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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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级总规等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对城市发展体征及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的分析和评价,是促进和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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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规划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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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大项目、重大事件预留空间,旨在应对市县发展的不确定性,运用指标预留、空间预留、功能预留等多种手段做出的弹性安排和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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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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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是指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成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后,再以此平台为基础载体,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从国家到市县级、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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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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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明确各类型含义,统一国土调查、统计和规划分类标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指南喻为辨别方向的依据,也泛指为人们提供指导性资料或情况的文字性指导。《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包含国土空间领域各类用地用海分类规定,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土单位、技术人员共同的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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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地分类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国土空间用地分类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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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用地分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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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丰富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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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庄范围内暂未明确规划用途、规划期内不开发或特定条件下开发的用地,增设“留白用地”。《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基础通用版,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践经验不断深化、细化,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制定用地用海分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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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海统筹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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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遵循“陆海统筹”的基本原则,在分类体系设置上,整体考虑用海与用地分类,将陆域国土空间的相关用途与海洋资源利用的相关用途在名称上进行统筹和衔接,好记易懂,也方便操作;遵循“城乡统筹”的基本原则,在陆域实现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全覆盖,满足城乡差异化管理;遵循“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基本原则,在空间复合分层上实现地上、地下空间全覆盖,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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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应市场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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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保障,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更好的复合和兼容相关土地使用,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在整合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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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质增效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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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对必须要加强用途管制、提供用地保障,或对选址布局有特殊要求的用地类型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对用途或性质相近、没有布局管制要求或用途间转换不需严格区别、无特别附加条件的,则不再细分用地类型,以此满足新时期差异化与精细化管理需求。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对于农村社区生活服务之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不再单独设立农村专用地类,统一使用相应的用地分类,体现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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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分类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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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用海分类应体现主要功能,兼顾调查监测、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管理要求,并应满足城乡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确定的分类按照用地用海实际使用的主要功能或规划引导的主要功能进行归类,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功能作为归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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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其适用范围覆盖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包括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环节。并针对自然资源管理中不同的工作环节提供多种使用规则,对应使用不同的分类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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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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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的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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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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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用海分类设置不重不漏。当用地用海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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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原则(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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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使用分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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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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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逐步完善,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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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bf{图}\textbf{ }\textbf{4.1}\textbf{国土空间规划的“五级级三类四体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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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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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五级规划分别对应五个行政管理层级,实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五级规划自上而下编制,下级规划服从、服务于上级规划,不得违背上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内容。不同层级规划体现不同的空间尺度和编制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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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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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其功能定位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全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侧重战略性,即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全国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策略,优化全国国土空间格局,制定和分解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提出空间开发的政策指南和空间治理的总体原则。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见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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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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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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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是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既要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要求,也要对省域空间发展保护格局进行统筹部署,促进省域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还是指导市县等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协调性。纵向上,要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和战略,明确本级规划的底线和重点,提出对下位规划的控制与引导要求;横向上,要统筹省级有关部门的各类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明确各部门的空间使用和管理边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见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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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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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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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由相应层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功能定位是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注重保护和发展的底线划定及公共资源的配置安排,重点突出市域中心城市的空间规划,合理确定中心城市的规模、范围和结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发挥空间引导功能和承上启下的控制作用,侧重实施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见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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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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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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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除了落实上位规划的战略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以外,要重点突出空间结构布局,突出生态空间修复和全域整治,突出乡村发展和活力激发,突出产业对接和联动开发。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开发、保护、利用方面提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实现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见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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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5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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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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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突出土地用途和全域管控,对具体地块的用途做出确切的安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重在体现落地性、实施性和管控性,突出土地用途和全域管控,充分融合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具体地块的用途做出确切的安排,对各类空间要素进行有机整合,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见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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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6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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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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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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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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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强调综合性,是对一定区域(如行政区全域)范围所涉及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进行的全局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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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做出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对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是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的规划。国家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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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全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安排和政策总纲,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依据。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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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域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市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全面安排、综合部署和行动纲领。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般包括市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县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市县域与中心城区都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要求,并做好上下衔接。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除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外,其他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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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允许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各地可因地制宜地将几个乡(镇、街道)作为一个规划片区,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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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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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强调实施性,一般是在市县以下组织编制,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强度、管控要求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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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应当根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实际,合理确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和时序,按需编制。根据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不同特征,依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单元分类编制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编制郊野单元、生态单元、特定功能单元等其他类型的详细规划,由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由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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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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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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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针对特定区域(流域)或特定领域,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上做出的专门安排。一般包括自然保护地、湾区、海岸带、都市圈(区)等区域(流域)的空间规划,以及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湿地等领域的专项规划。除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编制审批要求的专项规划外,其他专项规划一般由所在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经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核对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批复后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其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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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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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系”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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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编制审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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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强调不同层级、类别规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事权,实现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规划的编制审批体系涉及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主体和重点内容。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批内容和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海岸带、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见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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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7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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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实施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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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督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谁组织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逐层授权、层层监督;按照“以空间定计划、以存量定计划、以效率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的要求,加强用地、用海、用林、用矿等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区域统筹力度,完善自然资源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保障规划稳步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约束和刚性管控,制定各类空间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并开展各类空间控制线划区定界工作。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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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法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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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其相关立法,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梳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多规合一”改革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条款,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施行,并做好过渡时期的法律法规衔接。完善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配套政策,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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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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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是“多规合一”的规划,需要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原有技术标准体系进行重构,建构统一的国土空间技术标准体系,并制定各类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为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所要求的精准传导、有效实施、及时监控,国家建立统一底板、统一数据标准、分层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上统一进行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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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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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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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多规合一、全域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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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延续优化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导向,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城乡规划的综合部署和建设管理,以及规划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属性。国土空间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统一,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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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对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所有国土空间进行全域管控,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进行国土资源管控,通过与内外部纵横衔接协调,跨区域合作,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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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承上启下、多元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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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发展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要求,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规划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国土空间规划向上对接发展规划,向下指导和约束专项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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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以自然资源部门为引领,协同发改、住建、林草、农业农村、交通、环保等部门,在发展战略和目标、空间结构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等问题上,加强部门联合攻关,推进主要规划目标、重大项目部署等方面的衔接,建立上下层级清晰、部门分工明确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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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摸清家底、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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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国土空间家底,分析区域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认识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优势与短板,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区,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做到“宜农则农,适城则城,必保则保”,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为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供基础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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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底线约束、保护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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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国土安全。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础,以底线思维为出发点,根据各类控制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同步划定历史文化、各类海域保护线及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并提出相应控制要求,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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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逐级传导、分类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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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规划自上而下编制,规定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层层传导落实,各级总体规划在规划传导手段上,采取分区传导、指标控制、边界管控、名录管理、政策规定等。国土空间规划包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总体规划是战略性总纲,相关专项规划是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领域空间开发保护的安排,详细规划则做出具体细化的实施性规定,是规划许可的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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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省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是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全国和省域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的整体框架。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对相应的政区空间以规划功能分区和制定规划用途分类等方式来施以管控,包括依据规划施行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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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bf{图 }\textbf{4.2}\textbf{“三区三线”划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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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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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统筹推进、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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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对海陆所有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活动,按照规划确定的区域、边界、用途和使用条件等,核发行政许可、进行行政审批等。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用途管制制度,为地方管理和创新活动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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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四大体系、全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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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是一整套运行体系制度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包含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四个体系。其中,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和实施监督体系包括从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完善等完整闭环的规划及实施管理流程;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是两个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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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一本蓝图、贯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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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规划期限、基础数据、坐标系统、用地分类、目标指标和管控分区等规划基础;通过基础评价摸清国土空间的家底,进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并将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管控要素落到统一的一张底图上,由此实现开发保护的协调统一。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让所有的规划都能在“一张蓝图”上进行落地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是现代国家进行空间治理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国土空间规划是现代国家政府进行空间治理的核心手段,是政府调控和引导空间资源配置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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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三大应用、高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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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制度、标准为基础,以安全运维为保障,在“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的基础上,构建“三大应用体系”。用好自然资源的“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如图4.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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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多套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构建涵盖涉密网、业务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应急通信网的多级互联的统一自然资源“一张网”。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并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补充调查等工作进行及时更新,加强面向“一张图”的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法定依据。基于平台,同步推动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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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bf{图 }\textbf{4.3}\textbf{“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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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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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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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对省域空间发展保护格局进行统筹部署、指导市县等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协调性。纵向上,要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和战略,明确本级规划的底线和重点,提出对下位规划的控制与引导要求;横向上,要统筹省级有关部门的各类空间性规划(专项规划),明确各部门的空间使用和管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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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为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进行规划。编制主要包括准备工作、专题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多方案论证、规划公示、成果报批、规划公告等主要程序。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试行)》以及《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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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规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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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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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的落实和深化,是一定时期内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市县等下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 统筹协调作用,具有战略性、 协调性、 综合性和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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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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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主要包含5个方面(见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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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8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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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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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民为中心、 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共建共治、 共享发展这几条重要原则(见表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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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9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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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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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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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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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并与上级规划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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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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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然资源利用、 保护与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的国家、 地方法律法规, 及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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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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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基础资料主要包含基础资料、数据基础、重大战略、基础图件等内容(见表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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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0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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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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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识别省域重要生态系统,明确生态功能极重要和极脆弱区域,提出农业生产、 城镇发展的承载规模和适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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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结合城镇化发展、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气候变化等趋势,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需求;在生态保护、资源利用、自然灾害、国土安全等方面识别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开展情景模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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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结合实际,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重大问题研究,如国土空间目标战略、 城镇化趋势、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人口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提升、基础设施与资源要素配置、历史文化传承和景观风貌塑造、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等。要加强水平衡研究,综合考虑水资源利用现状和需求,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提出水平衡措施。量水而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形成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相匹配的国土空间布局。沿海省份应开展海洋相关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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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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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bf{图 }\textbf{4.}\textbf{4}\textbf{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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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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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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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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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立足省域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突出问题、风险挑战、未来趋势,明确省级国土空间发展的总体定位,制定省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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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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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一百年 ” 奋斗目标,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管控方向、重大任务等,结合省域实际,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为引领,提出省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完善规划指标体系,明确省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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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体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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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土空间总体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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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立足省域自然地理本底,统筹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形成省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分析人、地、产、城、交通关系,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 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形成省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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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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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级主体功能区。依据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围绕战略目标和总体战略格局,结合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完善和细化省级主体功能区,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科学适度有序的总体格局。按照陆海统筹、保护优先原则,沿海县(市、区)要统筹确定一个主体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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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划分政策单元,从投资、财政、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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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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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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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区域协同要求,做好与相邻省份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商对接, 确保省际之间生态格局完整、环境协同共治、产业优势互补,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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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重点地区协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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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省域重点区域的引导方向和协调机制, 按照内涵式、绿色化、集约型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 提高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倾斜,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通过优化空间布局结构,促进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传统工矿城市发展活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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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比较优势,增强不同地区在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边疆安全、文化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方面的功能,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和管控导向,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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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保护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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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保护布局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分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网络化空间组织并统筹三条控制线等,具体内容(见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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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1开发保护布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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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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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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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统筹耕地、 森林、 草原、 湿地、 河湖、 海洋、冰川、 荒漠、 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提出水、土地、能源等重要自然资源供给总量、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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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对水土光热条件好的优质耕地,要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各项建设要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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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保护林地、 草地、 湿地、冰川等重要自然资源,落实天然林、 防护林、储备林、 基本草原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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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国家确定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安排的基础上,明确省域内大中型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区域,加强与三条控制线衔接,明确禁止、限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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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份要明确海洋开发保护空间,提出海域、海岛与岸线资源保护利用目标。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提出存量围填海的利用方向。明确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的底线要求,加强特殊用途海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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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流量为基本导向,确定水、土、能源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指标与实施策略。明确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以及其他对省域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提出建设用地结构优化、 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时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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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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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战略,系统建立包括国家文化公园、世界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编撰名录,梳理各种涉及保护和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统一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深入发掘和整合省域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构建省域人文与自然景观网络,制定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区域整体保护措施,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地方特色,做好保护、传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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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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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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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明确空间布局和规划要求。预测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明确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序安排,确定重点项目表。 按照区域一体化要求,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按照高效集约的原则,统筹各类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线性基础设施尽量并线,明确重大基础设施廊道布局要求,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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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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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如沿海地区海平面上升、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山地丘陵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出防洪排涝、抗震、防潮、人防、地质灾害防治等防治标准和规划要求,明确应对措施。对国土空间开发不适宜区域,根据治理需求提出应对措施。合理布局各类防灾抗灾救灾通道,明确省级综合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布局及时序安排,并纳入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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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区域协调与规划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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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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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与相邻省份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商对接,确保省际之间生态格局完整、环境协同共治、产业优势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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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重点地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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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省内流域和重要生态系统统筹,协调空间矛盾冲突,明确分区发展指引和管控要求,促进整体保护和修复。生态功能强的地区要得到有效保护,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建立健全纵向横向结合、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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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省域重点区域的引导方向和协调机制,按照内涵式、绿色化、集约型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倾斜,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通过优化空间布局结构,促进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传统工矿城市发展活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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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比较优势,增强不同地区在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边疆安全、文化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方面的功能,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和管控导向,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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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作为区域协调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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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要提出中心城区优化功能体系和空间布局的细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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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规划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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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域国土空间格局为指引,统筹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实现发展的持续性和空间的合理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分区传导、底线管控、控制指标、名录管理、政策要求等方式,对市县级规划编制提出指导约束要求。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将上述要求分解到下级规划,下级规划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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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指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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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综合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协调各专项规划空间安排。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 ,实施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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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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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确定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依据,针对省域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用地效率低下、国土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区域,将生态单元作为修复和整治范围,按照保障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优先次序,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类型, 提出修复和整治目标、 重点区域、 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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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6.指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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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结合省域实际,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深化相关工作(见表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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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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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7.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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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配套政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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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重大问题部门协同机制。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源资产管理、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及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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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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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状数据及规划数据纳入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汇总市县基础数据和规划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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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 ,推进 “智慧国土建设” ,推动实现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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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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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评估规划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等执行情况,以及各市县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情况,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 评估和预警。 建立 “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全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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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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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分期实施安排,并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包括明确重点任务、制定行动计划、编制重大项目清单、提出资金保障方案与实施支撑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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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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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则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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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双评价成果,预测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价, 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合规划编制过程进行,遵循客观公正、充分协调、 可操作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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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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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影响评价主要包括现状调查、评价指标、方案比较、预防措施、环境评价等步骤(见表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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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3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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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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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含分析环境与资源现状、分析规划目标与相关环境协调性、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等重点内容(见表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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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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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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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可结合实际,选用核查表法、矩阵法、 生态服务价值法、 环境敏感性评价法和空间协调度分析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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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9.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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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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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包括: 规划文本、 规划图集、 编制说明、 专题成果集、 规划数据库和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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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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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一般应包含研究现状、目标定位、国土保护格局与分类管控引导、国土开发格局与区域发展、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见表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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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5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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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规划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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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图集应包括规划基础图和规划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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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础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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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利用现状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图(包括单因子评价和综合承载能力评价图)、国土空间用地适宜性评价图(包括单因子评价和综合用地适宜性评价图)、国土经济密度分析图、城镇体系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生态体系现状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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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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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包括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图和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图。图面要素应包括:城镇建设开发轴带与方向、城镇体系规模等级与职能定位、生态保护屏障和轴带、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基本格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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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表达省域分级分类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分布和配置。图面要素应包括:分级分类的生态空间分布情况,农业空间中优质耕地和粮食生产主要功能区以及其他一般农业地区分布情况,城镇空间集聚区域和分布格局,铁路、公路、河流等空间廊道分布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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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撑体系规划图。表达支撑国土空间格局架构的铁路、公路等主要线性基础设施,交通枢纽、港口码头、机场等主要点状基础设施等。图面要素包括:规划和现状的铁路、高速公路、客货运铁路和轨道交通路线及站场、机场、港口、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空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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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布局图。表达各类型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包括国土综合整治布局图或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布局图、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布局图、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布局图。图面要素应包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分布,生态功能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土地退化、矿山环境治理、海岸带治理等以生态修复为主的整治空间布局,城镇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开发、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为主的整治空间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以促进农业生产为主的整治空间布局,以及其他需要标注的空间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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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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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土空间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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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说明主要包含规划编制基础、规划协调衔接、规划目标定位、规划空间格局、国土空间划分、支撑体系、国土综合整治、规划方案论证及其他等内容(见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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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6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说明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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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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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主要内容要求,结合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区域特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形成的成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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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划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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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符合省(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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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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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规划大纲、基础资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 公众参与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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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0.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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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审查目标定位、主体功能区和重要边界、空间格局、重要设施布局、自然保护地与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乡村空间布局、保障措施和对下级规划、相关规划的指导约束要求等内容(见表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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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7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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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1.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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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空间规划经批准后, 对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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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县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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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需遵照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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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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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方省份《XX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作为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案例,XX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见表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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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8《XX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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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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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发挥空间引导功能和承上启下的控制作用,注重保护和发展的底线划定及公共资源的配置安排,重点突出市域中心城市的空间规划,合理确定中心城市的规模、范围和结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及《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参考样图集》的主要内容,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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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规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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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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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规是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城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市级总规要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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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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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时代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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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编制规划,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主体功能区等国家战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以及发展特征,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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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公共政策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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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体现市级总规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以战略为引领,按照“问题—目标—战略—布局—机制”的逻辑,针对性地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更好发挥规划在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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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规划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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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门编规划,践行群众路线,将共谋、共建、共享、共治贯穿规划工作全过程,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强化城市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规划方案的辅助支撑作用,提升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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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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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包括市级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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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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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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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划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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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规一般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市域与中心城区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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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基础调研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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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底图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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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确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沿海地区要增加所辖海域海岛底图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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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应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并充分应用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灾害风险、水土污染、海洋空间保护和利用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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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自然地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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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当地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水土等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等空间本底特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提出国土空间优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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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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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的评估,评估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实施情况;结合自然地理本底特征和“双评价”结果,针对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分析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趋势、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因素,系统梳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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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重大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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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题主要包含人口专题、气候专题、区域专题、通信专题、公共服务专题、生态专题、历史文化专题、城市专题、政策专题等(见表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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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9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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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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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研究市域生产、生活、生态的总体功能关系,优化开发保护的约束性条件和管控边界,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塑造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空间形态。基于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城市开敞空间系统、重要廊道和节点、天际轮廓线等空间秩序控制引导方案,提高国土空间的舒适性、艺术性,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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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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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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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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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发展阶段和特点,并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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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规划指标体系(见表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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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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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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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见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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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空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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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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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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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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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重视雨水和再生水等资源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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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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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自然环境条件,严格保护低洼地等调蓄空间,明确海洋、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确定海岸线、河湖自然岸线的保护措施。明确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基本草原等为主体的林地、草地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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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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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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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划分规划分区(见表4.22)。其中,中心城区和沿海城市的海洋发展区应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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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2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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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用海的规模和比例。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优先保障住房和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涉及军事、外事、殡葬等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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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提出不同规划分区的用地结构优化导向,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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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人、城、产、交通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保障发展实体经济的产业空间,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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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空间连通性和交通可达性,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促进城市高效、安全、低能耗运行,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促进新业态发展,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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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优化公交枢纽和场站(含轨道交通)布局与集约用地要求,提高站点覆盖率,鼓励站点周边地区土地混合使用,引导形成综合服务节点,服务于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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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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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不同尺度的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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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提出分区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布局和标准,针对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和需求,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的便利性。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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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职住关系,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确定中心城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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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区生活圈,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和社区功能复合化需求,重点提出医疗、康养、教育、文体、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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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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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城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步行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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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为市民创造更多接触大自然的机会。确定结构性绿地、城乡绿道、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以及重要水体的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的绿线、蓝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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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城区提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人均用地面积和覆盖率指标,并着重提出包括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内的各类绿地均衡布局的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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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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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凸显本地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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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和文化景观,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和廊道,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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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对滨水地区(河口、海岸)、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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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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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发挥田野的生态、景观和空间间隔作用,营造体现地域特色的田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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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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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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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同融合、安全韧性为导向,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布局。提出市域重要交通廊道和高压输电干线、天然气高压干线等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以及市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中心城区交通、能源、水系统、信息、物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要求,明确廊道控制要求,鼓励新建城区提出综合管廊布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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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划示灾害风险区。明确防洪(潮)、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中的渗透性表面。沿海城市应强化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灾害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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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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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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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黄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相协调。在提出控制要求的同时保留一定弹性,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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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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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盘活存量,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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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污染、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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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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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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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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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见表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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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3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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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规划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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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规中涉及的安全底线、空间结构等方面内容,应作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并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或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地表述,同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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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规中强制性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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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情况,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水总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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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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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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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涵盖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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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心城区范围内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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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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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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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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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全流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鼓励各类相关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健全专家咨询机制,组建包括各相关领域专家的综合性咨询团队;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在方案论证阶段,要形成通俗易懂可视化的中间成果,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获批后,应在符合国家保密管理和地图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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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6.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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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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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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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由内容清晰、简洁明了的控制性条文所构成,全面反映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内容。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的内容可以包括:国土空间现状分析、规划总则、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国土空间管控体系、规划实施措施、附表等基本内容(见表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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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4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文本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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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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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图集主要包括现状图集和规划图集。现状图集主要包括区位关系图、土地用途现状图、生态资源现状分布图、综合交通体系现状图、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公共设施分布现状图等:规划图集主要包括国土空间结构规划图、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土地用途规划图、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布局规划图、城镇体系(镇村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图、综合防灾体系规划图、近期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图等。根据各个规划地区的具体情况,还可以增加相应图纸,以便能更清晰完整地表达规划编制成果(见表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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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5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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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需要,可将若干张图件合并表达,也可以分为多张图件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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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规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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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其他规划的说明一样,国土空间规划的说明也是对规划成果的具体阐释和分析,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规划图集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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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现行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风险评估等内容。根据规划需要和规划区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开展针对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产业布局研究、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研究、水资源开发与配置研究、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乡村振兴研究、城乡一体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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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数据库是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的集成。其是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的支撑内容,也是连接空间规划成果与信息平台的纽带。规划数据库的格式一般应为标准的矢量数据格式,坐标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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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各个部门对规划的意见、有关规划编制的会议纪要、规划论证评审意见、公众参与记录和相关建议、政府审查审批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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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划文本、图集、说明、基础研究报告和规划数据库应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的基本构成。但由于规划地区的特殊性,在具体实践中,将会增加相应的编制成果,由此更清晰完整地表达规划编制内容。同时应指出的是,国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要求标准尚未出台,本节构建的编制成果内容可供相关部门和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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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7.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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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案论证阶段和成果报批之前,审查机关应组织专家参与论证和进行审查。审查要件包括市级总规相关成果。报国务院审批城市的审查要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其他城市的审查要点各省(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见表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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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6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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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8.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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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的北方城市《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案例。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见表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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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7《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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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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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在县(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侧重实施性和操作性,是编制乡镇(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管制的重要依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除了落实上位规划的战略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以外,要重点突出空间结构布局,突出生态空间修复和全域整治,突出乡村发展和活力激发,突出产业对接和联动开发。参照《黑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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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规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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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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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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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编制规划,将县域作为有机生命体,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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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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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空间类规划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以下简称“双评估”)为基础,着力解决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充分发挥县级总规在空间治理中的基础性公共政策作用,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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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导向,确保规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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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区域发展规律,把握区域发展特征和自然生态本底条件,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提出分级分类的用途管制措施,将上位规划、专项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控制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性、协调性,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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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管控,严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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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条控制线”管理要求,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真正让“三条控制线”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严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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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联动,强化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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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门编规划。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组织方式,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规委会”)的作用,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等机制,加强规划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广纳民意、广集民智、广聚共识,将规划编制过程转变为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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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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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包括县级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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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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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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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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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总规包括县域和中心城镇两个规划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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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应突出全域统筹,整体谋划县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方向,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促进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合理配置县域空间要素,明确城镇体系布局,引导乡村建设与发展,提出对乡镇规划的控制要求。县域应达到二级规划分区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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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镇应突出对城镇空间重点内容的细化安排,侧重底线管控和功能布局细化,合理确定功能结构、用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和强度指引,对空间形态提出管控要求。中心城镇应达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用地二级类深度,部分可细分至三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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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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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市辖区需单独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主体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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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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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基础调研、规划编制、咨询论证、审查审议、规划公告七个阶段,社会参与贯穿规划编制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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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基础调研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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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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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全程参与,分类分组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以座谈走访或问卷调研为主要方式,对各县级部门、乡镇政府、相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等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当地发展实际与发展诉求;针对重点研究区域,进行现场实地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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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底数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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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规划基期用地实际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形成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底图,也可结合实际,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进行细化调查。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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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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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总规可直接使用市级“双评价”结果,山地、丘陵等地形地貌复杂的县(市)或其他有必要深化研究的县(市),可在市级评价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评价单元、提高评价精度,因地制宜选择评价指标,有重点地深化、明确评价结论,为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规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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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的评估,评估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的实施情况;结合自然地理本底特征和“双评价”结果,针对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分析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趋势、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因素,系统梳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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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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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地方特点和规划编制需求,在“双评价”、“双评估”的基础上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耕地保护、城市支撑保障体系与安全韧性、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修复的空间策略等方向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方向性、基础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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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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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规划编制需求,着重开展相应的专题研究工作。二是以专题研究结论为基础,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分析自然地理特征,梳理县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现状、发展需求、规划设想等情况,明晰上位规划约束指标和控制性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发展战略和定位;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进行规划分区管控;对全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提出规划方案,对交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等方面提出规划设想;划定中心城镇规划范围,谋划中心城镇空间布局;拟定规划期间实施的重大建设与治理工程,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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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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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定位,确定总体发展定位和城市性质,突出城市特色,并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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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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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提出2025年、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建立可考核的目标指标体系(见表4.28),明确指标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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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8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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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指标,湿地面积、自然和文化遗产等视地方实际安排,也可在上述指标基础上,安排本地特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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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间格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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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省、市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见表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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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9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格局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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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功能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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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级总规控制指标,建立指标体系,明确主要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依次考虑满足生态保护、农业保障及其他土地需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生态用地和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提出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重点、方向和时序安排,编制功能结构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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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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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为基础,结合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原则,在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分区的基础上,将县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6类规划一级分区。在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分别细分为14类规划二级分区。如县域内存在未列出的特殊政策管制要求,可在规划分区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特色产业、特殊用途、历史文化保护等特别需要,划定编制详细规划的特殊单元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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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划定的规划分区,确定各规划分区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制定用途准入原则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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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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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利用主要保护耕地资源、自然保护地、水资源、湿地生态系统、森林资源、草地资源、矿产资源、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等方面(见表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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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0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资源保护与利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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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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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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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依据上位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城镇体系结构、城镇职能结构和规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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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分类与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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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及边境巩固等类型,统筹确定村庄分类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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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布局及园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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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和全省产业布局,对接国民经济五年发展规划,基于现状产业基础与发展条件,确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布局产业空间,提出产业用地规模控制目标,明确产业园区相关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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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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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乡村二三产业向城镇及产业园区适度集聚,以特色村镇为载体,根据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以自然环境秀丽为特色的村镇,应充分利用山水风光,保持原真性、生态性,发展旅游、运动、康养等产业;以丰富历史文化为特色的村镇,应延续历史文脉、挖掘内涵,做强文化旅游、民族民俗体验、创意策划等产业;以主导产业为特色的村镇,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特色,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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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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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挖掘县域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规划旅游发展的主题与主线,策划文化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文旅融合。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小镇、传统村落,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优先发展冰雪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旅游产品。优化提升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边境旅游。在空间设计上,将旅游开发与城市公共空间优化相结合,保障重点区域的旅游设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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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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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全域支撑要素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加快补齐短板,为县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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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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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交通网络布局,根据全域多元交通需求,以提升区域衔接与城乡可达性为目的,因地制宜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与策略。落实确定公路、铁路、航运、轨道交通等重要交通走廊和重要交通枢纽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预控县级以上交通枢纽和交通廊道的线型走向以及大型交通、物流设施用地,并积极对接县域国省道、高速等对外交通,科学布局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县域交通连通性与可达性。坚持公共交通引导城乡交通网络建设,优化公交枢纽和站点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构建智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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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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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考虑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和特征,明确“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提出不同空间层级教育设施(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差异化配置要求,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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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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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在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基础上,统筹规划城乡全域的供水、供电、冷链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广播电视、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科学谋划5G基站、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与空间预留。预控县级以上水利、能源等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协调安排县级垃圾焚烧厂、墓地等邻避设施布局,鼓励重大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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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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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县域主要灾害风险类型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防灾问题,做好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明确综合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和防灾分区,提出主要防灾基础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的原则和要求,制定防洪排涝、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措施,明确危险品存储设施用地布局方案及安全管控要求,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韧性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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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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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县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保护格局,确定保护名录。明确各类、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要求,提出整体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环境的要求和措施,提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目标要求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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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建设旅游综合体、风情小镇、旅游小镇、休闲康养小镇及美丽宜居村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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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乡风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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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风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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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域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强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优化县域的整体空间秩序(见表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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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域风貌管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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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风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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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层面应体现尊重自然、传承文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乡村自然本底,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观格局,传承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运用本土化材料,展现独特的村庄建设风貌,忌简单套用城市空间的设计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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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划约束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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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规划的传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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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明确全域范围内单独编制或合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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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乡镇规划落实县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发展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乡镇主要约束性指标。各地可结合本地特点和地方实际,在必选指标的基础上补充其他预期性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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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强制性要求:包括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三条控制线、县级以上重大交通及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制定引导性内容:包含乡镇定位目标、乡镇空间优化、品质提升要求,以及一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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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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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县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核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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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详细规划的传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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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开发边界内:对不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主导功能提出差异化引导要求,明确需要向各编制单元传导的功能定位、核心指标、管控边界和要求。其中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道路网密度等应作为约束性指标向下传递,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以及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路的走向、红线宽度应作为刚性要素层层落实。产业园区按照规划范围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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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开发边界外: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明确重要控制指标、要素配置等约束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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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心城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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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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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灾害风险、区域协同、重大设施廊道控制、行政区划调整、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划定中心城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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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镇范围划定过程中,应考虑划定区域的后续管理;研究县级关注的城市边界和形态,防止贴边等无序蔓延;应考虑县级总规对该部分内容的承接和其他规划区域的深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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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可以有多种划定情况,如城关镇全域划定、拓展开发边界涉及的镇村单元边界、按集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方式划定中心城镇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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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镇未完全覆盖的镇(街道办事处)均应按照全域范围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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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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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生态优先的理念,结合中心城镇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用地条件,合理规划城镇主要功能,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关系。确定中心城镇发展中心,功能组团与主要发展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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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中心城镇各类建设用地结构,统筹生活居住、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资源、防灾减灾等用地功能,合理组织各类用地布局,充分运用指标预留、空间预留、功能预留等多种手段,为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作出战略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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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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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至二级,确定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制定用途准入原则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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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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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重要产业园区与中心城镇的关系,鼓励产城融合,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根据人口规模和住房需求,科学确定住宅用地占比。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提出保障性住房配置标准。合理安排城镇居住用地供应时序,明确城镇新建住房、城镇居住用地供应量等,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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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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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镇道路网结构和布局,确定主要道路交通设施,提出交通发展策略。统筹对外交通、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系统等重大交通设施布局,确定主干路系统,合理确定中心城镇道路网密度和人均道路用地面积,提出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的规划原则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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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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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的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内容和标准,确定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与规模,划定社区生活圈,推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服务范围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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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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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高城镇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科学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基于水资源承载能力,控制用水规模,优化用水结构,制定节水措施。根据实际,提出城镇综合管廊、碳中和的布局要求。确定中心城镇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对新型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明确5G、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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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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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心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的总量、人均面积和覆盖率指标,提出社区公园与开敞空间的网络化布局要求,划定结构性绿地及重要水体的控制范围与控制要求,明确各级绿地的服务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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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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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中心城镇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的要求和措施,提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目标要求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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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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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出中心城镇地下空间利用的原则和目标,划定中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域,明确地下空间总体规模和主导功能,兼顾公共交通、市政设施与人防等用途,因地制宜划定地下空间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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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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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升城镇安全和韧性的理念,确定设防标准,明确防灾设施用地布局和防灾减灾具体措施,划定涉及综合安全的重要设施范围、通道以及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的防护范围。结合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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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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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黄、蓝、绿、紫、红“五条控制线”,明确各控制线管控要求。黄线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蓝线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绿线指城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红线即城市道路控制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两侧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城镇主、次干道、消防疏散通道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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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进行空间落位的“城市五线”,应因地制宜地提出定性、定量等方面的管控要求,在文本和图纸中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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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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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和保护环境,优化中心城镇功能,划定规划期末城市更新区块,明确整治型、调整型和重构型等城市更新类型,提出与县级实际相符的城市更新原则、实施路径和相关机制,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加快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稳步实施中心城镇老旧小区、危旧住房改造,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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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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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城镇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方法,整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提升城镇空间品质与活力,分区分级提出城镇形态导控要求(见表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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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2城市设计专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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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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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规编制单元划分依据空间结构、规划分区、城市骨架路网、铁路及河流岸线等自然界线,结合规划用地布局和原控规单元划分,考虑功能完整性、边界稳定性和规模适宜度,合理划定中心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编制单元应覆盖中心城镇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之间范围不得重叠和留有空隙(见表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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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3编制单元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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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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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位规划,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将生态单元作为修复和整治范围,按照保障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优先次序,统筹确定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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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见表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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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4国土综合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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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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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为目标单元,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并提出重点工程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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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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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分区,实现成区连片治理,将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景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矿山作为修复重点,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的主要措施,加大对植物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矿山的修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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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规划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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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总体规划中涉及的安全底线、空间结构等方面内容,应作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并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或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地表述,同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强制性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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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情况,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水总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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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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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范围、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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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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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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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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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心城镇“五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红线)的控制范围和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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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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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分期实施要求,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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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期规划做出统筹安排,明确近期内实施规划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空间布局,对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出选址安排,提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措施。对国土保护、开发、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规划,优先安排生态、农业和重要民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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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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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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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规划。党委、政府履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规委会组织协调和咨询审查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统筹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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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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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推进。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明确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制定预留机动指标制度、建设用地交易制度、高质量发展奖励制度、责任规划师制度和规划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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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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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现状地类基数转换规则,根据实际进行地类细分,形成一张底图,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县级总规数据库;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各部门共享共用,同步建设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县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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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规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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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并及时逐级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和更新,形成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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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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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数据为基础,结合实际管理需求,整合本级“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已有功能,建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数据应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模型管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数据分析等。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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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传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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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划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规划的意识。完善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利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县级总规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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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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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业融合创新,加快大数据、5G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补齐短板,培养知识结构丰富、能力复合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才。加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地方规划人员参加省内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学习研讨和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文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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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7.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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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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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分为技术成果和报批成果,报批成果为在技术成果基础上,按“明晰事权、权责对等”原则进行梳理、提炼,形成报批成果。鼓励形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公众读本。规划成果应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电子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文字报告成果统一采用*.docx格式,图片成果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gdb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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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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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和报批成果均由规划文本(含附表)、图件、说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和附件构成,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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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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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应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文本内容应涵盖本技术要点所涵盖的规划要求,并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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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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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总体规划图件包括规划成果图和基础分析图,图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图件。制图方式参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执行。图件均采用北方定向,县(市)中心城镇范围的图件比例尺原则上为 1:1万—1:5 万,与中心城镇规划合并编制的乡镇图件比例尺原则上为 1:1 万—1:5 万,县(市)域范围的图件比例尺原则上为 1:5 万—1:10 万,可根据行政辖区面积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确保制图区域内容全部表达在图幅内(见表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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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5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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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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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说明,包括规划背景与基础、规划编制主要过程、规划主要内容、重大规划问题处理、规划成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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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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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成果参照《黑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执行,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逐级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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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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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需要设置的重大专题,形成相应专题研究报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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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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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搜集整合的现状资料和成果咨询审查形成的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规划公示、公众参与记录及采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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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8.成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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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审查内容(见表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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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6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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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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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型、分层次召开公众代表规划咨询会议。鼓励采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征求意见方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进一步论证完善规划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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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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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含图件),以会议或文函形式,征求同级发改、教育、工信、民政、商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林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对接各部门、各行业的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衔接发展空间和用地需求,切实增强规划的协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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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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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由编制主体组织规划公示,可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公示规划成果,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公示规划图件应清晰、直观表达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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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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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应由县级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程序性审查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查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市(地)人民政府将规划成果正式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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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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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总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行政辖区内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具体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图件、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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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9.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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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的北方大农业地区县城《XX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案例,XX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见表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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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7《XX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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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ection{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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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乡镇进行空间治理的工具,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乡镇总规在县(区)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街道办事处以县(区)政府为编制主体,几个乡镇合并编制的以县(区)政府或主导乡镇为编制主体。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政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乡镇总规编制经费应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承担乡镇总规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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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1.规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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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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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三条控制线”,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优化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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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以人民为中心,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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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域管控,适度集约。强化自然资源统筹利用和用途管控,探索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的内涵式发展路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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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承上启下,体现特色。严格落实市县规划下达的传导内容,并将本级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分解至村庄,因地制宜体现黑土地保护、能源安全、矿业经济、守边固边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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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侧重实施,突出近期。侧重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突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保障近期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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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众参与,开放共享。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开门编规划,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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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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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为乡镇级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几个乡镇合并编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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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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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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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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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总规一般包括乡镇级行政辖区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镇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乡镇政府驻地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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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2.基础调研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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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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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灾害风险等方面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审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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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数和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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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市县总规的现状基数和底图,充分考虑规划基期用地实际和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对用地进行细化调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规划现状基数分类转换,形成基期现状用地的基数和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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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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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域全要素为基础,结合市(县)级“双评价”运算结果,明确评价结论,深化、细化乡镇的人口、经济、各类自然资源、地理要素、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等现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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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乡镇国土空间资源开发保护的现状情况、变化趋势、结构布局、空间绩效,总结特点和问题,对现行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明确市县总规对乡镇总规的编制要求,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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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3.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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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标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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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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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地区整体发展情况,落实市县总规对乡镇的总体定位要求、职能分工和管控要求,结合乡镇自身特色与发展条件,明确乡镇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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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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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乡镇定位与发展目标,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从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城乡品质、整治修复等方面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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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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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位市县总规对乡镇的规划指标传导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等约束性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向村庄传导。非约束性指标可根据乡镇实际情况缩减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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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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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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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县总规,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统筹协调生态、农业、城乡空间,因地制宜形成乡镇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彰显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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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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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乡镇产业培育的目标、方向、类型和重点,科学实践“两山”转化,提出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资源的供给与转化方向。合理提出果蔬生产区、畜牧区、养殖区等特色农产品区的空间指引。明确工业主导发展方向,统筹工业用地功能分区与布局,推动产业园区集聚化发展,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产业发展正负面清单。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可因地制宜提出旅游产品与旅游线路规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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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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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县总规,采取多手段分析乡镇人口的流动、结构、分布变化,合理预测乡镇域、乡镇政府驻地和各村庄常住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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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照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合理确定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与职能结构;结合人口变化与灾害分析等因素,按照集聚提升、搬迁撤并等五个类别,明确各村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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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分区与控制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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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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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县总规确定的空间格局、规划分区和调控目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细化至二级分区,明确各规划分区的范围边界和面积,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范围,落实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安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明确各级、各类分区与控制线的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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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空间(见表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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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8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空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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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空间(见表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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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39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农业发展空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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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发展空间(见表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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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0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发展空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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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地下空间(见表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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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1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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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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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地功能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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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规划管控目标、方向及上位规划下达的指标,优化用地布局,提出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优化乡镇域国土资源配置。明确到规划目标年,乡镇域范围内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制定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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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集约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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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盘活存量、集约绿色发展为基本导向,提升用地保障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目标和措施,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提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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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布局优化(见表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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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2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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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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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结构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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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资源禀赋,结合规划二级分区,确定乡镇政府驻地用地结构与布局。重点明确集中建设区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乡镇总规如在乡镇政府驻地外规划乡镇集中建设区,应在规划中做具体说明,并统筹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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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总规的范围如涉及市县总规中心城镇,应落实市县总规对中心城镇的国土空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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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保障(见表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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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3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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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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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城镇内河水系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管控要求,确定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的总量、人均面积和覆盖率指标。网络化布局社区公园等开敞空间,构建尺度宜人、富有活力的公共空间体系。鼓励各类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共用共享,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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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管控与战略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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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红线、黄线、绿线、蓝线、紫线等控制线,明确管控范围和要求。对不能进行空间落位的“五线”,应因地制宜地提出定性、定量等方面的管控要求,在文本和图纸中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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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可根据市县总规要求落实战略留白用地。战略留白用地应在集中建设区内划定,计入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乡镇集中建设区内现状低效利用待转型、待腾退区域及尚未明确建设意向的空间可进行留白,作为功能优化和承接市县功能的疏解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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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础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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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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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上位规划,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四大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在乡镇总规中明确各项设施的规划布局、规模及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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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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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落实市县总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要求。明确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和规模要求,建立城乡生活圈,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统筹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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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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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与规划目标,提出交通设施规划实施策略。落实市县总规确定的公路、铁路、机场、水运等重要交通设施。加强乡镇域道路系统的衔接协调,配置相应的公交站场(点)等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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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建设区内应明确道路交通网结构和密度,划分道路等级,明确主次干路走向,确定红线宽度,合理布局公交站场(点)、客运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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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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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并深化落实市县总规、专项规划中重要设施的建设目标、用地需求和空间布局。提出邻避设施控制要求,对重要的市政生命线廊道进行预留和管控。统筹安排供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供燃气、环卫等设施,提出建设标准、规模和规划要求(见表4.44)。 集中建设区内应结合市县总规的相关建设要求,确定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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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4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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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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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县总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结合现状实际确定防灾减灾目标及防洪(潮)排涝、消防、人防、抗震、森林防火等主要灾害设防标准。落实各项安全设施用地,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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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建设区内应确定防洪堤、避难场所、应急指挥、消防站、救灾物资储备等设施布局,明确疫情防控、道路交通、消防通道、消防供水等基础设施防灾和应急防灾要求,对重大危险源防治、改造、搬迁提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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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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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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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县总规明确保护与传承的重点地区,严格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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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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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落实市县总规提出的城乡总体风貌指引和管控要求,基于自然地理格局,构筑全域景观体系。结合乡镇民族特色、边境特色、寒地特色等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与节点,提出具体的风貌控制安排,对村庄的整体风貌和建筑布局提出设计引导。对集中建设区内的公共空间、重要景观节点等标志性地段提出风貌指引,划定开发强度分区和高度分区,按照分区或用地类型提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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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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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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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县总规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管控要求以及准入、退出和转换规则。确定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的类型、规模和范围,统筹相关行业部门,安排整治、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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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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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县总规确定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区域及整治对策和措施,并进行空间落位。提出乡镇生态空间整治与修复项目,明确各类生态修复工程的规模、布局、时序、建设内容(见表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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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5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修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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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综合整治 (见表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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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6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农用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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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见表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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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7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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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4.规划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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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分解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规划指标体系中的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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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保护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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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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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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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乡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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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镇政策性住房和城乡文化、教育、养老、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殡葬等特殊用地的布局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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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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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防洪堤走向、城镇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镇人防设施等安全与综合防灾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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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五条控制线的界线及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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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5.规划传导与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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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规划编制传导与管控体系,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向下位规划的传导内容。确保详细规划与乡镇总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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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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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包括城镇单元和村庄单元。城镇单元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单元应编制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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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建设区内为城镇单元,单元划分应以功能为导向,根据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半径以及干道、河流等自然地理界线,结合社区管理边界及近远期开发时序,研究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并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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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建设区外为村庄单元,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位划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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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单元的传导与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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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乡镇集中建设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边界、面积、功能定位、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单元内涉及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面积、防灾避难场所等配建标准或空间布局要求;落实“五线”等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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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庄单元的传导与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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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总规中应根据村庄等级、规模、功能等明确村庄规划编制数量和名单。村庄规划应做到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需在乡镇总规中确定。按照是否单独编制村庄规划明确不同的规划管控指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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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制村庄规划的,在乡镇总规中应明确村庄规划边界、面积、功能定位、村庄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及重要设施配建标准或空间布局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强制性内容,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梳理村庄开发建设的正负面清单,引导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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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在乡镇总规的指导下,需明确村庄建设用地二级分区,明确各规划分区的范围边界与面积,提出规划分区的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用于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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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生活区管控要求:明确村民建设住宅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退让等控制要求,对建筑风格、色彩、朝向、选材等提出建设指引要求。对既有农房建设提出危房改造措施和改(扩)建农房的体量与风貌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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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发展区管控要求:明确生产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退让等控制要求,对建筑风格、色彩、选材等提出建设指引,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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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区管控要求:明确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退让等控制要求,对建筑风格、色彩、朝向、选材等提出建设指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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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6.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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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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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同时根据不同发展时期,提出分期实施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时序,编制重大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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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行统筹安排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重点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改善、土壤污染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隐患点修复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耕地垦造工程、建设用地复垦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农用地整治工程;城镇闲置浪费用地、老旧小区、旧工业区、城中村及城边村等低效利用空间有机更新重大工程;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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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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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乡镇总规有序实施,应明确实施的组织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健全监督问责等配套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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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7.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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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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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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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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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附件,一经审批则具有法定效力,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公共政策(见表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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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8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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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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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包括规划说明、图件、数据库,有需要的乡镇还可以针对重点问题编制专题研究报告。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的基础性文件,是规划管理部门执行规划的参考文件,包括技术性内容和分析过程等(见表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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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49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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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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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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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衔接一致,为保障规划指标传导,指标体系应与自然资源部颁布的正式指南为准。各乡镇可因地制宜增加相应指标。按指标确定方式分为传导指标、审核指标。传导指标由上层规划确定,在乡镇总规中严格落实;审核指标由乡镇总规根据上层规划及规范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合理提出,由审批部门审核确定(见表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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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50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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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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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乡镇总规必选图件10张。各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规划特色合并或取舍相关图纸,也可增设其他附图或将相关内容拆分表达。规划图件主要分为管控型图件、调查型图件、示意型图件(见表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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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51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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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8.成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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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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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应先由组织编制机关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通过审查论证的规划成果由组织编制机关予以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个自然日。规划成果公示后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街道可由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或由街道办事处召集本街道人大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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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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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由县(区)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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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公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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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自批准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在符合国家保密管理和地图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组织编制主体在乡镇进行公布,相应县(区)人民政府以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同时,由组织编制主体将规划成果逐级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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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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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总规编制应全程公众参与。基础分析阶段,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规划编制阶段,应及时征求公众意见;规划获批后,应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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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ubsection{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案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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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的北方城镇《XX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案例,XX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见表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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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52《XX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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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理与体系构成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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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则与基本术语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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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则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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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国土空间规划基本术语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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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国土空间用地分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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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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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五级”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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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三类”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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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四体系”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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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方法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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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理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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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方法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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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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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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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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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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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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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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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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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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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原则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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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干分类 & 用地用海二级类为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干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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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分类 & 国家国土调查以一级类和二级类为基础分类,三级类为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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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划分类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至二级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市县层级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具体实用按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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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利用 & 在保障安全、避免功能冲突的前提下,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可在用地用海分类基础上确定用地用海的混合利用以及地上、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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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调查用途 & 为满足调查工作中年度考核管理的需要,用途改变过程中,未达到新用途验收或变更标准的,按原用途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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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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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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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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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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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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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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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现国家意志导向,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谋划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选择和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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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底数、底盘、底线和约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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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协调区域发展、海陆统筹和城乡统筹,优化部署重大资源、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性空间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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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行地域分区,统筹全国生产力组织和经济布局,调整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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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理规划城镇体系,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城市群或城市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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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统筹推进大江大河流域治理,跨省区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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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政策宣言和差别化空间治理的总体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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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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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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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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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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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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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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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国家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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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战略、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发展与保护、空间统筹与管制、城镇体系组织、乡村振兴等“一揽子”要求,提出省域国土空间组织的总体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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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在省域内因地制宜地划定地域分区,突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生态保育区、旅游休闲区、农业复合区等功能区,明确相应的用途管制要求。明确国土空间整治修复的空间区域与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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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提出省域内重大资源、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性空间要素的布局方案,突出对历史文化、风貌特色保护与塑造等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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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强化国土空间区际协调,对跨省区边界区域、跨市县行政区区域的重大空间要素配置、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协调建设等,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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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保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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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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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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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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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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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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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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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国家级和省级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提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战略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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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的总体格局,构建与市域自然环境、发展实际相契合的可持续的城乡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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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定市域总体空间结构、城镇体系结构,明确中心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市级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有关强制性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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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所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的规模和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并对下位规划提出传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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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统筹安排市域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统筹安排重大资源、能源、水利、交通等关键性空间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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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塑造以人为本的宜居城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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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健全从全域到功能区、社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地级市、县(县级市、区)到乡(镇)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管控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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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在规划期内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有关政策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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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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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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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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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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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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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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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国家和省域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省级和市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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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划分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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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县域内的城镇开发边界为限,划定县域“集中建设区”与“非集中建设区”,分别构建“指标+控制线+分区”的管控体系,集中建设区重点突出土地开发模式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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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确定县域镇村体系、村庄类型和村庄布点原则,明确县域镇村体系组织方案,统筹布局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体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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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划定乡村发展和振兴的重点区域,提出优化乡村居民点空间布局的方案,提出激活乡村发展活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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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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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根据县情实际、发展需要和可能,在县域内因地制宜地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单元,明确单元规划编制指引。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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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提出保障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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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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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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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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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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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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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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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县级规划的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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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乡村住房布局,统筹自然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制定乡村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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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国土空间用途编定,制定详细的用途管制规则,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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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需要并结合实际,在乡(镇)域范围内以一个村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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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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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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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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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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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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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规划 & “五级”规划 & “五级”规划 & 编制部门 & 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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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 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 & 党中央、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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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 省级人民政府 & 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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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 市县乡镇 & 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城市人民政府 & 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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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 市县乡镇 & 其他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 市级人民政府 & 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编制审批内容和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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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 海岸带、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 & 海岸带、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 & 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同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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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 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 & 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 & 相关主管部门 &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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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 城镇开发边界内 & 城镇开发边界内 &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 & 市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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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 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村庄规划 & 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村庄规划 & 乡镇人民政府 & 市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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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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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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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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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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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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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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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摸清省域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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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确省域国土空间开发、 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和总体布局, 落实《纲要》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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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定生态空间、 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促进国土空间集聚开发、 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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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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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配套政策,建设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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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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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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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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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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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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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制原则 &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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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生态、粮食、能源资源等安全底线。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协调人、地、产、城、乡关系,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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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人民为中心、 高质量发展 & 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坚持增进人民福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建设美丽国土,促进形成生产、 生活、 生态相协调的空间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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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 落实主体功能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省域协同实施。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矛盾冲突。加强陆海统筹,促进城乡融合。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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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 立足省域资源禀赋、发展阶段、重点问题和治理需求,尊重客观规律,体现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确定规划目标、策略、任务和行动,走合理分工、 优化发展的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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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驱动、创新发展 & 收集整合覆盖陆海全域、涵盖各类空间资源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分析研判,夯实规划基础。 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为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 提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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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共建共治、 共享发展 & 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实现共商共治,让规划编制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平台。发挥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作用,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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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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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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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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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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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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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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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资料 & 国土空间现状数据以规划基期年法定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结合地理国情普查数据、遥感影像、地形图及其他空间数据。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以人口普查、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和其他专业统计年鉴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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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基础 &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结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整理自然地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灾害风险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以及相关规划成果、 审批数据。 利用大数据等手段, 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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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战略 & 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部署, 以及省级党委政府有关发展要求, 梳理相关重大战略对省域国土空间的具体要求, 作为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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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础图件 & 在规划基数确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等为规划编制底图,按照制图规范要求编制相关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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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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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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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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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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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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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发保护布局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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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体功能分区 & 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各地可结合实际,完善和细化省级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确定协调引导要求,明确管控导向。按照陆海统筹、保护优先原则,沿海县(区)要统筹确定一个主体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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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态空间 & 依据重要生态系统识别结果,维持自然地貌特征,改善陆海生态系统、流域水系网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连通性,明确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区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为珍稀动植物保留栖息地和迁徙廊道;合理预留基础设施廊道。优先保护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的生态空间,明确省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布局、规模和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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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空间 & 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布局有优化。以水平衡为前提,优先保护平原地区水土光热条件好 、质量等级高、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实施 “小块并大块” ,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在山地丘陵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综合考虑不同种植结构水资源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明确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等农产品主产区,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空间布局。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要求,提出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的总体要求,实施差别化国土空间利用政策;可对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作出指标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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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镇空间 & 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结合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职能分工,提出城市群、都市圈、城镇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的空间格局,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城镇人口规模300万以下、300—500万、500—1000万、1000—2000万、2000万以上等层级,分别确定城镇空间发展策略,促进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将建设用地规模分解至各市(地、州、盟)。针对不同规模等级城镇提出基本公共服务配置要求,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重要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强产城融合,完善产业集群布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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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网络化空间组织 & 以重要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要素为基础、以区域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网络为骨架、以重点城镇和综合交通枢纽为节点,加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的有机互动,实现人口、资源、经济等要素优化配置,促进形成省域国土空间网络化 \\
|
||
6 & 统筹三条控制线 & 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等工作,陆海统筹,确定省域三条控制线的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明确市县划定任务,提出管控要求,将三条控制线的成果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地。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解决划定矛盾,做到边界不交叉、空间不重叠、功能不冲突。各类线性基础设施应尽量并线、预留廊道,做好与三条控制线的协调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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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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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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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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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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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求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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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升国土空间韧性 & 主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采取绿色低碳安全的发展举措,优化国土空间供给,改善生物多样性,提升国土空间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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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促进高质量发展 & 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结合“一带一路”优化生产力、城镇和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提升区域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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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塑造美丽国土空间 & 运用国土空间地理设计方法,结合全域旅游,加强区域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整体保护和塑造,充分供给多样化、高品质的魅力国土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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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升资源资产价值 & 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自然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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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智慧规划建设 & 在规划编制实施中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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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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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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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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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步骤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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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状调查 & 开展省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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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价指标 & 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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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案比较 & 对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与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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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防措施 & 针对规划推荐方案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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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评价 & 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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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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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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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重点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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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析环境与资源现状 & 识别环境和资源特征,分析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压力和问题,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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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析规划目标与相关环境协调性 & 分析规划目标与相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环境目标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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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 针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规划方案,预测和评价可能引致的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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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 & 针对规划推荐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减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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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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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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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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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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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现状 & 国土空间现状和面临形势。阐述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资源环境承载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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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目标定位 & 明确省域国土空间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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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国土保护格局与分类管控引导 & 明确国土保护总体格局,提出生态保护空间分级分类保护要求,农业生产空间产业发展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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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国土开发格局与区域发展 & 明确省域国土开发总体格局,城镇体系及基础设施网络架构,城镇和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优化措施;从广域合作、区域协同、城乡统筹、陆海联动等方面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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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建设 & 明确支撑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源保障、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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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部署。明确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等国土综合整治的主要模式、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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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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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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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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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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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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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说明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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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划编制基础 & 编制背景、依据,数据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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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协调衔接 & 现有规划目标、空间的衔接情况,规划方案中有关规划区发展定位、规划目标、 空间格局和规划红线的衔接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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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划目标定位 & 规划定位和发展战略的确定依据,规划目标确定和规划指标体系构建依据,规划指标测算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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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空间格局 & 国土空间格局的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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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国土空间划分 & 生态空间、农业空间、 城镇空间划分的依据和分级分类管控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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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支撑体系 & 资源、 能源、基础设施、 防灾减灾等支撑体系确定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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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国土综合整治 & 生态、环境、土地、矿产、海洋等综合整治修复区域和重点项目制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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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规划方案论证 & 对规划方案进行组织、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的结论,以及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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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其他 & 规划需要具体说明的其他重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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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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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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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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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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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目标定位 &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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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指标 & 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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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体功能区和重要边界 & 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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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间格局 & 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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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设施布局 & 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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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自然保护地与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 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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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乡村空间布局 & 促进乡村振兴的原则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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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保障措施和对下级规划、相关规划的指导约束要求 & 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对市县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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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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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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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 文本 & 图纸 & 专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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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与形势 & 1.1区域概况 & 基础分析图:区位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分布图、自然保护地现状图、城镇体系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等 & 资源专题、气候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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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与形势 & 1.2基础优势 & 基础分析图:区位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分布图、自然保护地现状图、城镇体系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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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与形势 & 1.3发展机遇 & 基础分析图:区位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分布图、自然保护地现状图、城镇体系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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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与形势 & 1.4面临挑战 & 基础分析图:区位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分布图、自然保护地现状图、城镇体系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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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1指导思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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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2基本原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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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3目标定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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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4空间战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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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3.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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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3.2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 主体功能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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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3.3实施“三区三线”分类管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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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绿色安全的生态空间 & 4.1构建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 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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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绿色安全的生态空间 & 4.2分级划定各类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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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绿色安全的生态空间 & 4.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 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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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塑造美丽富饶的农业空间 & 5.1构建农业空间发展格局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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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塑造美丽富饶的农业空间 & 5.2科学划定农业空间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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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塑造美丽富饶的农业空间 & 5.3合理配置农业空间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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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塑造美丽富饶的农业空间 & 5.4统筹推进耕地保护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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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塑造美丽富饶的农业空间 & 5.5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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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1构建城镇空间开发格局 & 城镇建设适宜性等级评价图、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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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2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 城镇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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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3严控城镇开发边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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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4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重要产业集群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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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5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 重要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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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建高效活力的城镇空间 & 6.6推进城镇空间品质提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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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1优化自然资源结构与布局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自然资源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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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2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水资源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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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3加强黑土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黑土耕地资源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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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4生态资源保护利用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生态资源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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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5统筹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利用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矿产资源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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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7.6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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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造彰显特色风貌的魅力龙江 & 8.1构建特色景观风貌格局 & 景观风貌保护规划图 & 景观风貌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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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造彰显特色风貌的魅力龙江 & 8.2系统保护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 &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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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造彰显特色风貌的魅力龙江 & 8.3活化利用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 &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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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造彰显特色风貌的魅力龙江 & 8.4提升城乡特色风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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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 9.1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支撑水平 &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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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 9.2统筹交通设施建设空间配置 &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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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 9.3保障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空间 &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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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 9.4预留能源信息环保设施建设空间 &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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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 9.5加强综合防灾设施建设保障 &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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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10.1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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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10.2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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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10.3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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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10.4重大工程安排 & 重点区域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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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动区域协调与联动发展 & 11.1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 & 区域战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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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动区域协调与联动发展 & 11.2加强省际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 & 区域战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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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动区域协调与联动发展 & 11.3推进省域重点地区协调发展 & & 区域战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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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 12.1强化规划传导与指引 & & 规划管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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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 12.2完善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 & 规划管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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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 12.3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 & 规划管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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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 12.4建立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监管制度 & & 规划管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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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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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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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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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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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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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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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流动等对空间供需的影响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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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气候变化及水土资源、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对空间开发保护的影响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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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重大区域战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等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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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交通运输体系和信息技术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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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撑保障系统的问题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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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的空间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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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研究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的空间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空间形态和品质改善的空间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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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研究资源枯竭、人口收缩城市振兴发展的空间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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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相关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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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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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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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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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指标项 & 指标属性 & 指标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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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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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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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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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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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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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用地总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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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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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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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本草原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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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湿地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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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 & 约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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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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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地下水水位(米) & 建议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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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 建议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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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 & 建议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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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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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 预期性 & 市域、中心城区 \\
|
||
16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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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约束性 & 市域、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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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
19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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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服务覆盖率(\%) & 建议性 & 中心城区 \\
|
||
21 & 都市圈1小时人口覆盖率(\%) & 建议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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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
||
23 & 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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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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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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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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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
||
27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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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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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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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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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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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 & 建议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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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降雨就地消纳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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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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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 预期性 & 市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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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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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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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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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优化空间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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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区域协调格局 & 注重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挥综合交通对区域网络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协同问题。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要提出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的规划内容,促进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其他地区在培育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县城、重点特色镇等节点城镇作用,形成多节点、网络化的协同发展格局 \\
|
||
2 & 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 & 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
|
||
3 &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 &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沿海城市要合理安排集约化海水养殖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空间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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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融合城乡发展空间 & 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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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彰显地方特色空间 & 发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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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协同地上地下空间 & 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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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统筹陆海空间 & 沿海城市应按照陆海统筹原则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并提出海岸带两侧陆海功能衔接要求,制定陆域和海域功能相互协调的规划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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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预留空间 & 明确战略性的预留空间,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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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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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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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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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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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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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规划分区 & 二级规划分区 & 二级规划分区 & 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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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区 & & &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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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控制区 & & & 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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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保护区 & & &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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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 &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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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居住生活区 & 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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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综合服务区 & 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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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商业商务区 & 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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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工业发展区 & 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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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物流仓储区 & 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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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绿地休闲区 & 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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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交通枢纽区 & 以机场、港口、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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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战略预留区 & 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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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城镇弹性发展区 & 城镇弹性发展区 & 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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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发展区 & 特别用途区 & 特别用途区 & 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管理需划入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与城镇关联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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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区 & & & 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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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区 & 村庄建设区 & 村庄建设区 &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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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区 & 一般农业区 & 一般农业区 & 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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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区 & 林业发展区 & 林业发展区 & 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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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区 & 牧业发展区 & 牧业发展区 & 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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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 & 允许集中开展开发利用活动的海域,以及允许适度开展开发利用活动的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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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渔业用海区 & 渔业用海区 & 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养殖和捕捞生产等渔业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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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交通运输用海区 & 交通运输用海区 & 以港口建设、路桥建设、航运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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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工矿通信用海区 & 工矿通信用海区 & 以临海工业利用、矿产能源开发和海底工程建设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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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游憩用海区 & 游憩用海区 & 以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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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特殊用海区 & 特殊用海区 & 以污水达标排放、倾倒、军事等特殊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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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发展区 & 海洋预留区 & 海洋预留区 & 规划期内为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预留的控制性后备发展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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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能源发展区 & & & 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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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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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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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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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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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县指引 & 对市辖县(区、市)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县(区、市)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总规基础上,大城市可以行政区域规划片区为单元编制分区规划(相当于县级总规),中小城市可直接划分详规单元,加强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涉及中心城区范围的县(区、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总规对中心城区的国土空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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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项指引 &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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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期行动计划 &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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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机制 &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鼓励探索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基层落实的途径,各地可依法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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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 形成市级总规数据库,作为市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县(区)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做好与国家级平台对接,积极推进与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时空感知系统,促进智慧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国土空间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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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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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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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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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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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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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土空间现状分析 & 重点归纳总结规划地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国土空间规划面临的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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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总则 & 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地位和作用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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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 国土空间发展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以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发展指标、空间结构等内容。其中,发展定位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的总体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利用效率、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规划目标,同时,规划目标要包括近期目标、远期目标和远景目标,由此构建系统的规划目标体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要从保护和开发协调进行的角度出发,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战略,为进一步的规划布局和开发保护提供总体框架和行动方向;发展指标是规划管控要求的具体化,既要能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和指标,又可将主要要求和指标分解到下级规划;空间结构应包括空间发展战略格局和城乡居民点体系等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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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土空间管控体系 & 国土空间管控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面:首先是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定及其国土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制定,提出差异化的空间管控措施;其次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大控制线划定,结合规划地区的特点可以划定其他空间控制线如产业区块控制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等,要明确各类控制线的边界、规模及其管控措施;第三是土地用途规划管控,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里,要做到全域、全要素、全地类的规划管控;最后是要素设施配置,主要包括产业布局、综合交通以及资源能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等重大设施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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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实施措施 & 编制重大项目库、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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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附表 & 规划指标一览表、国土空间管控一览表、重大项目库一览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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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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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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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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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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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市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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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市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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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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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市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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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中心城区用地用海现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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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图 & 其他现状图件:反映自然地理、生态环境、能源矿产、区域发展、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城镇化、乡村发展、灾害风险等方面现状与分析评价的必要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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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主体功能分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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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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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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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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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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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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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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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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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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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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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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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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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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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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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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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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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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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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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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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地下空间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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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 & 其他规划图件:包括住房保障、社区生活圈、慢行系统、城乡绿道、通风廊道、景观风貌、详规单元等内容的规划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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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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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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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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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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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目标定位 &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城市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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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指标 & 省级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治理修复等有关量化指标的落实分解和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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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间格局 & 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海洋保护利用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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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镇开发边界内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范围和保护要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保护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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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设施布局 & 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城镇政策性住房布局要求,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布局原则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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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 & 县域镇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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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障措施和对下级规划、相关规划指导约束要求 & 对县级(乡镇级)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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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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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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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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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 文本 & 文本 & 图纸 & 专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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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1规划目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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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2规划定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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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3规划依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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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4指导思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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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5规划原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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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6规划范围、层次和期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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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1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 & 2.1.1国土空间利用现状 & 市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市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市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中心城区用地用海现状图、其他现状图件等 & 气候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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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1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 & 2.1.2规划实施评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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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1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 & 2.1.3风险评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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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2.2.1自然地理格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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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2.2.2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 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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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2.2.3农业生产适应性评价 & 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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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2.2.4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 城镇建设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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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2.2.5承载规模评价 &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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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1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 3.1.1目标愿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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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1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 3.1.2发展目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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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1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 3.1.3发展定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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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1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 3.1.4指标体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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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1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 3.1.5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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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2发展规模 & 3.2.1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 & & 人口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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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 3.2发展规模 & 3.2.2建设用地规模 & &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1区域协同发展 & 4.1.1东北亚区域合作 & & 区域战略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1区域协同发展 & 4.1.2国内合作 & & 区域战略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1区域协同发展 & 4.1.3省际协同 & & 区域战略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1区域协同发展 & 4.1.4省内协调 & & 区域战略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2xx都市圈 & 4.2.1都市圈空间结构 & & 都市圈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2xx都市圈 & 4.2.2都市圈协作平台 & & 都市圈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2xx都市圈 & 4.2.3都市圈交通 & & 都市圈专题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 & 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4重要控制线 & 4.4.1生态保护红线 & 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
|
||
4.国土空间格局 & 4.4重要控制线 & 4.4.2永久基本农田 & 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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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土空间格局 & 4.4重要控制线 & 4.4.3城镇开发边界 & 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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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土空间格局 & 4.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 4.5.1规划分区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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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土空间格局 & 4.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 4.5.2空间政策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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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土空间格局 & 4.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 4.5.3用途结构优化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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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生态空间保护 & 5.1生态空间格局 &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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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空间保护 & 5.2生态系统保护 & 5.2.1重要生态区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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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空间保护 & 5.2生态系统保护 & 5.2.2重要生态廊道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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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空间保护 & 5.2生态系统保护 & 5.2.3自然保护地体系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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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空间保护 & 5.3空间特色塑造 & 5.3.1特色风貌定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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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空间保护 & 5.3空间特色塑造 & 5.3.2风貌分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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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1农业空间布局 & 6.1.1农业总体布局 & 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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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1农业空间布局 & 6.1.2养殖业空间 & 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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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1农业空间布局 & 6.1.3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 & 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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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农业空间保障 & 6.2乡村振兴 & 6.2.1乡村振兴目标 & 市域乡村分类建设引导规划图 & 乡村振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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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2乡村振兴 & 6.2.2村庄分类 & 市域乡村分类建设引导规划图 & 乡村振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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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2乡村振兴 & 6.2.3乡村建设引导 & 市域乡村分类建设引导规划图 & 乡村振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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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农业空间保障 & 6.3耕地保护 & 6.3.1耕地保护任务 & 黑土地保护规划图 & 黑土地保护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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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3耕地保护 & 6.3.2提高耕地质量 & 黑土地保护规划图 & 黑土地保护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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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空间保障 & 6.3耕地保护 & 6.3.3黑土地保护 & 黑土地保护规划图 & 黑土地保护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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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1城镇空间格局 &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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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2城镇体系 & 7.2.1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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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2城镇体系 & 7.2.2城镇职能结构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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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2城镇体系 & 7.2.3城镇定位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
||
7.城镇空间布局 & 7.3产业布局 & 7.3.1产业定位 &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产业发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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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3产业布局 & 7.3.2产业空间布局 &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 产业发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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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4公共服务设施 & 7.4.1公共服务及配套体系 & 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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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4公共服务设施 & 7.4.2市级、区县级配置标准 & 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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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4公共服务设施 & 7.4.3城镇社区生活圈 & 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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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镇空间布局 & 7.4公共服务设施 & 7.4.4乡村社区生活圈 & 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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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1保护目标 &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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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1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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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2文物保护单位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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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3历史建筑保护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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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4工业遗产保护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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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5古树名木保护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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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 8.2.6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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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3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8.3.1历史城区整体格局保护 & 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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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3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8.3.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 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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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 8.3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8.3.3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 & 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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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中心城区布局 & 9.1空间结构与布局 & 9.1.1空间发展目标 &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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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1空间结构与布局 & 9.1.2空间结构 &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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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2居住与住房保障 & 9.2.1居住用地布局引导 & 中心城区居住与住房保障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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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2居住与住房保障 & 9.2.2住房供应结构 & 中心城区居住与住房保障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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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2居住与住房保障 & 9.2.3住房建设引导 & 中心城区居住与住房保障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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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1总体目标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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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2蓝绿空间结构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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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3公园绿地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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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4防护绿地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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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5通风廊道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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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3绿地与开敞空间 & 9.3.6城市绿道和城市暖廊 &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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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4产业与创新空间 & 9.4.1产业布局 & 中心城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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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4产业与创新空间 & 9.4.2工业保障线 & 中心城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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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4产业与创新空间 & 9.4.3创新空间 & 中心城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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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1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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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2文化用地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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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3教育用地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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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4体育用地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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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5医疗卫生用地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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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6社会福利用地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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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5公共服务设施 & 9.5.7社区生活圈 &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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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1景观风貌定位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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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2空间景观格局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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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3滨江景观塑造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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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4重点景观节点控制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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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5重点景观风貌控制区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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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6开发强度分区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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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6城市景观风貌 & 9.6.7整体高度控制 & 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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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7城市更新 & 9.7.1分类盘活低效用地 &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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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7城市更新 & 9.7.2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 &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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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9.8.1地下空间开发目标 &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图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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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9.8.2立体分层利用地下空间 &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图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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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心城区布局 & 9.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9.8.3地下公共设施与重点区域 &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图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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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1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10.1.1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 & 市域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 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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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1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10.1.2水资源 & 市域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 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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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1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10.1.3湖泊湿地资源 & 市域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 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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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1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10.1.4森林资源 & 市域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 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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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1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 10.1.5松花江岸线资源 & 市域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 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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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2矿产资源 & 10.2.1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 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 & 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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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2矿产资源 & 10.2.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管控 & 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 & 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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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 10.2矿产资源 & 10.2.3绿色矿山建设 & 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 & 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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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 11.1.1发展目标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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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 11.1.2指标体系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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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 11.1.3发展策略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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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1公路交通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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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2轨道交通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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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3航空系统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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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4港口水运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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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5客运枢纽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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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6货运枢纽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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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2市域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2.7旅游交通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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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3.1道路网系统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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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3.2城市轨道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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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3.3公共交通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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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3.4慢行系统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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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综合交通 & 11.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布局 & 11.3.5停车设施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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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1供水工程 & 12.1.1市域供水工程 & 市域供水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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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 12.1.2中心城区供水 & 中心城区供水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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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2排水工程 & 12.2.1市域排水工程 & 市域排水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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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2排水工程 & 12.2.2中心城区排水工程 & 中心城区排水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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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3供电工程 & 12.3.1市域供电工程 & 市域供电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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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3供电工程 & 12.3.2中心城区供电工程 & 中心城区供电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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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4通信工程 & 12.4.1市域通信工程 & 市域通信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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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4通信工程 & 12.4.2中心城区通信工程 & 中心城区通信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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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5燃气工程 & 12.5.1市域燃气体系规划及利用 & 市域燃气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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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5燃气工程 & 12.5.2中心城区燃气设施 & 中心城区燃气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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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6供热工程 & 12.6.1市域供热体系 & 市域供热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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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6供热工程 & 12.6.2中心城区供热设施 & 中心城区供热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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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12.7环卫工程 & 12.7.1市域环卫工程 & 市域环卫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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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公用设施 & & 12.7.2中心城区环卫设施 & 中心城区环卫规划图 & 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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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1综合防灾 & 13.1.1防洪排涝体系 & 市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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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1综合防灾 & 13.1.2防震减灾安全体系 & 市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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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1综合防灾 & 13.1.3消防救援体系 & 市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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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1综合防灾 & 13.1.4人防保障水平 & 市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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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2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 & 13.2.1电力廊道 &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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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乡安全设施 & 13.2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 & 13.2.2输气管道 &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规划图 &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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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 14.1生态修复 & 14.1.1总体目标 &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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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 14.1生态修复 & 14.1.2生态修复重要类型和重点区域 &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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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 14.2国土综合整治 & 14.2.1总体目标 &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土地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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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 14.2国土综合整治 & 14.2.2国土综合整治重要类型和重点区域 & 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土地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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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1完善规划体系 &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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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2规划传导 & 15.2.1分级规划体系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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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2规划传导 & 15.2.2目标指标传导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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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2规划传导 & 15.2.3结构管控传导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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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2规划传导 & 15.2.4策略机制传导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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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3加强规划实施 & 15.3.1“一张图”建设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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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3加强规划实施 & 15.3.2公共参与与社会监督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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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3加强规划实施 & 15.3.3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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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实施 & 15.3加强规划实施 & 15.3.4近期行动计划 & & 规划实施保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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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附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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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附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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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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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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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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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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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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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指标项 & 指标属性 & 指标层级 & 传导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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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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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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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用水总量(立方米)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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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
||
4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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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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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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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林地保有量(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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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基本草原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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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湿地面积(公顷) & 约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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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 预期性 & 县域 & 乡镇 \\
|
||
11 & 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建议性 & 县域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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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
||
12 & 常住人口规模(人) & 预期性 & 县域、中心城镇 & 县 \\
|
||
1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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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约束性 & 县域、中心城镇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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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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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道路网密度(米/公顷) & 约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
||
17 & 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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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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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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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约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
||
20 &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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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
||
22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
||
23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县域 & 县 \\
|
||
24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镇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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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 预期性 & 县域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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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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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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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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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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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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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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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优化空间格局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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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域协同发展 & 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布局要求,衔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产业互补协作、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配置、交通网络衔接、城镇协同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调,统筹协调平衡跨行政区域的空间布局安排 \\
|
||
2 & 县域总体格局 & 以县域内地形地貌基本特征为基础,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为导向,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保护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合理构建生态屏障、生态廊道、交通网络、城镇体系,优化形成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统领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乡发展等开发保护提供依据 \\
|
||
3 & “三类”空间 & 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遵循生态保护连续性原则,注重城镇空间、农业空间中的河湖水系、绿地系统、森林、耕地等生态要素的衔接连通,构建健康、完整、连续的绿色空间网络,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合理预留基础设施廊道,构建生态保护空间。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科学划定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养殖设施、渔业设施、休闲渔业等设施用地,布局农业生产和农业种植、养殖配备的设施农用地,结合绿色和智慧农业发展要求,引导农业发展向优势区聚集。融合城乡发展空间,立足城乡融合发展,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设施网络布局、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职能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通达性和设施完备度,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的城乡生活圈 \\
|
||
4 & 三条控制线 &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级生态保护红线的规模、布局以及管控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坐标界线,制定管控原则和保护措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在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优化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坐标界线,制定管控原则和保护措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落实上级下达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规模与管控要求,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确定的基础上,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对统筹划定后的三条控制线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数据库,作为县级总规编制的刚性底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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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方特色空间 & 发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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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上地下空间 & 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等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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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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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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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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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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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源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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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边界,优化空间布局。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初步成果分析论证,统筹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布局,分解储备区划定规模,明确储备区利用及调整指引要求。一般耕地保护与利用。落实耕地保有量保护任务要求,提出国土综合整治指引,明确耕地质量提升的主要措施。落实市级规划提出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要求,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稳定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黑土地涉及的县(市)应结合地区实际特点,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性利用措施。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实施更严格的占补平衡措施,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按照“三位一体”要求实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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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 明确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布局和名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体系间的协同调整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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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 坚守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确定取用水总量、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和配置方案,统筹重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明确水源地保护要求和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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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严格制定湿地保护目标,划定湿地保护范围线,科学修复退化湿地,提出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积极推进合理利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湿地保护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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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明确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强化林地利用监督管理,提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有偿使用林地等措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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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 严格划定基本草原边界,落实封禁沙化土地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草原用途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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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 加强与三条控制线的衔接,正确处理保护与开采、地上与地下的关系,提出矿产资源开发格局、时序安排、总量调控目标。按照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明确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重要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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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 & 明确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分布与用地范围,划定核心景区的范围,明确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管控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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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 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扩大流量为基本导向,明确建设用地等规模控制、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提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和时序安排;明确县域减量优化区域、存量挖潜区域、增量控制区域、适度发展区域以及重点发展区域、特色城镇等发展引导和开发强度控制。制定低效建设用地盘活方案,明确盘活利用规模、时序和配套政策 \\
|
||
10 & 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 &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广“零碳”建筑,建设低碳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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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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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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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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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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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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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貌管控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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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筹整体空间格局 & 落实宏观规划中自然山水环境与历史文化要素方面的相关要求,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空间关系,对优化空间结构和空间形态提出框架性导控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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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出大尺度开放空间的导控要求 & 梳理并划定全域尺度开放空间,结合形态与功能对结构性绿地、水体等提出布局建议,辅助规划形成组织有序、结构清晰、功能完善的绿色开放空间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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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确全域全要素的空间特色 & 根据县域自然山水、历史文化、都市发展等资源禀赋,结合规划明确的县(市)性质、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制约条件,并结合公众意愿等,总结县域整体特色风貌,提出需重点保护的特色空间、特色要素及其框架性导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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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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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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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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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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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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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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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确立城镇空间特色 & 细化落实宏观规划中关于城镇特色的相关要求,明确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等特色内容在城市空间中的落位。对城镇中心、空间轴带和功能布局等内容分别进行梳理,确定城镇特色空间结构并提出城镇功能布局优化建议,对城镇特色空间提出结构性导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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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出空间秩序的框架 & 明确重要视线廊道及其导控要求,对建筑高度、街区尺度、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等内容进行有序组织,并提出结构性导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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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确开放空间与设施品质提升措施 & 组织多层级、多类型的开放空间体系及其联系脉络,提出拟采取的规划政策和管控措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集约复合性与美观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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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 & 根据城镇空间结构、特色风貌等影响因素,划定城市设计一般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有条件的可对重点控制区进一步进行精细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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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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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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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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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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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地 & 编制单元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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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旧城区、中心区 & 控规编制单元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新区可适当划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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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住混合用地 & 控规编制单元规模为1-2平方公里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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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景区、工业区 & 控规编制单元规模一般为2平方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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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等特殊地区 & 应保持边界和功能完整性,结合实际确定编制单元规模,以利于保护和塑造城市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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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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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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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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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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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 & 专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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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用地整治 & 统筹规划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明确农用地整治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增耕地、建设时序、涉及区域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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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有序实施农村空心房、空心村整治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明确腾退建设用地的规模和位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或用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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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使用 &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更新,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及项目,盘活城乡闲散土地、低效城镇工业用地、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等存量低效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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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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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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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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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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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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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图件名称 & 适用范围 & 约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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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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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域主体功能分区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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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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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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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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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域农(牧)业空间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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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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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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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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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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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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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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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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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域矿产资源开采限制禁止规划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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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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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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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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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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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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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 县域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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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内开发利用地类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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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种植业生产不适宜区内耕地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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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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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耕地空间潜力分析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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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城镇建设空间潜力分析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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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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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生态脆弱性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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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多年平均降水量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
||
29 & 人均可用水资源总量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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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
||
31 & 地下水超采与地面沉降分布图 & 县域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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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心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
||
33 & 中心城镇土地使用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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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中心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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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中心城镇控制线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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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中心城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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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中心城镇城市更新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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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心城镇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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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中心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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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中心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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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中心城镇道路交通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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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中心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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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心城镇地下空间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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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中心城镇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中心城镇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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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中心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 中心城镇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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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中心城镇景观风貌规划图 & 中心城镇 & 条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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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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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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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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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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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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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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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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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目标定位 &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城市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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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指标 & 省级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治理修复等有关量化指标的落实分解和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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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间格局 & 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海洋保护利用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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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城镇开发边界内 &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范围和保护要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保护框架 \\
|
||
5 & 重要设施布局 & 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城镇政策性住房布局要求,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布局原则和标准 \\
|
||
6 & 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 & 县域镇村体系 \\
|
||
7 & 保障措施和对下级规划、相关规划指导约束要求 & 对县级(乡镇级)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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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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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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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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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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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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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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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 文本 & 文本 & 图纸 & 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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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1规划期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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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2规划范围与层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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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1.3规划底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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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1XX县基本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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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2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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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3国土空间利用现状 & & 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中心城镇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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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4现状评估、风险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 & 2.4.1现状和风险评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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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4现状评估、风险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 & 2.4.2规划实施评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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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图、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结果图、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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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2.6现状问题分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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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1发展定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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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2城市性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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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3发展目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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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4指标体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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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5发展规模 & 3.5.1人口规模 & & 人口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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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5发展规模 & 3.5.2用地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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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展定位与目标 & 3.6发展战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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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1总体格局 & & 县域主体功能分区图、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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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2“三线”划定 & & 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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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3“三类”空间划定 & 4.3.1生态空间 & 县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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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3“三类”空间划定 & 4.3.2农业空间 & 县域农(牧)业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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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3“三类”空间划定 & 4.3.3城镇空间 &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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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4彰显地方特色空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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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 4.5国土规划分区与管控 & &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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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源保护与利用 & & & 县域矿产资源开采限制禁止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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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1城镇体系规划 & 6.1.1县域人口规模预测 &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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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1城镇体系规划 & 6.1.2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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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1城镇体系规划 & 6.1.3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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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1城镇体系规划 & 6.1.4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 & 新型城镇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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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2村庄分类与布局优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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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3产业布局及园区规划 & & & 产业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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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4乡村振兴 & & & 乡村振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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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6.5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 & 全域旅游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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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支撑保障体系 & 7.1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 &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交通运输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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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支撑保障体系 & 7.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 县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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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支撑保障体系 & 7.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 市政基础设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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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支撑保障体系 & 7.4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规划 & & 县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 & 综合防灾减灾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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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 & &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保护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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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城乡风貌引导 & 9.1全域风貌管控 & & & 城乡风貌专题 \\
|
||
9.城乡风貌引导 & 9.2乡村风貌整治 & & & 城乡风貌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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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规划约束与传导 & 10.1规划管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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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规划约束与传导 & 10.2规划传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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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发展方向与范围规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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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2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 11.2.1空间拓展策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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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2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 11.2.2空间结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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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2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 11.2.3用地布局 & 中心城镇土地使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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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中心城镇规划 & 11.3规划分区 & & 中心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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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4居住与住房保障 & & 中心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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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5综合交通规划 & & 中心城镇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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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6公共服务设施与生活圈规划 & & 中心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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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7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 中心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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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8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 & 中心城镇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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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9景观风貌规划 & & 中心城镇景观风貌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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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0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 & 中心城镇地下空间规划图 & 地下空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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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1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 & 中心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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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2“五线”管控 & & 中心城镇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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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3城市更新 & & 中心城镇城市更新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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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4城市设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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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心城镇规划 & 11.15详细规划单元划分 & & 中心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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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 & 县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与土地整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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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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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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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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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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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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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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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态保护空间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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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保护红线 & 严格落实市县总规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传导指标和要求,结合三调成果和乡镇现状,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分解至村庄,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
|
||
2 & 其他控制线 & 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蓄滞洪区等水生态、水功能保护区范围。落实生态公益林、基本草原和退耕还草范围等自然资源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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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细化分区 & 遵从面积不减少、布局有优化的原则,落实市县总规划定的生态保护区与生态控制区,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可细化至二级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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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管控要求 & 根据不同分区与控制线的管制规则,明确主要规划用途、禁止准入用途等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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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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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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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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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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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业发展空间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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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 & 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分解至村庄,确保布局稳定、边界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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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落实其他控制线 & 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落实到地块,明确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分布。落实稳定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水产养殖区、畜牧禁养区等农业功能区域范围。提出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的布局引导 \\
|
||
3 & 细化分区 & 落实市县总规划定的农田保护区范围,应细化至二级分区。落实市县总规划定的乡村发展区中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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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管控要求 & 根据不同分区与控制线的管制规则,明确主要规划用途、禁止准入用途等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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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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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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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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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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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城乡发展空间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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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 落实市县总规划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确保布局稳定、边界清晰 & 乡政府驻地的村庄应参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划定本村开发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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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落实其他控制线 & 按照市县总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边界 & 落实市县总规中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走向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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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细化分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需细化到对应的二级分区,明确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用地功能分区与用地布局、规模。暂无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需明确村庄建设区的功能分区 & 明确其他建设用地的分布区域。细化落实矿产能源发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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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管控要求 & 根据不同分区与控制线的管制规则,明确主要规划用途、禁止准入用途等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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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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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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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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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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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上地下空间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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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要求 & 明确乡镇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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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化分区 & 结合地方实际,明确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功能的区域,采矿、加工、尾矿、塌陷区以及为开采加工配套的办公、服务、后勤等区域应划入矿产能源发展区。依据相关规划明确落实合法矿业权范围,除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城市重要控制线外,已探明的未开采区域在相关技术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后,可从其他分区调整至矿产能源发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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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控要求 & 明确规划用途、禁止准入用途等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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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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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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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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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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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地 & 优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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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草、水域、湿地资源 & 结合规划分区、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生态修复等内容优化林草资源各类用地的布局,统筹省级湿地、重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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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资源 & 以保障和提高粮食生产为核心,稳定和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按照集中连片、避免碎片化的原则明确耕地、园地等各类农用地布局。提出农业产业园区、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等用地的布局要求 \\
|
||
3 & 城乡建设用地 & 落实市县总规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综合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振兴等要求,统筹确定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分析村庄空心化趋势,提出村庄搬迁撤并方案与时序安排,明确规划撤并村庄及安置用地布局 \\
|
||
4 & 其他建设用地 & 深化落实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划定采矿用地、特殊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明确各类用地规模。有旅游发展潜力的乡镇,可依据相关规划预留旅游服务设施、游步道等设施或空间范围 \\
|
||
5 & 机动用地指标 & 可因地制宜预留少量(不超过5\%)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以满足农村公共公益、民生工程、农业生产等无法明确具体位置的用地需求,确保零星分散的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旅游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建设。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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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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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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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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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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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优化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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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宅保障优化 & 结合乡镇实际,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确定集中建设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制定低效用地改造、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计划,并提出建设时序,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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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功能优化 & 完善乡镇中心商贸服务职能,合理布局、优化商业服务体系,引导乡镇商贸流通业发展。根据需求预测,合理预留休闲、旅游等服务设施空间。梳理分析乡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情况,统筹确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数量和规模要求,构建层级性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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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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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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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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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础设施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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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水 & 预测需水总量,确定供水水源,选择供水模式,布置供水主干管网,确定供水设施的布局、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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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水 & 确定排水体制,划分排水分区,布局污水主干管网及处理设施,布局雨水管道(沟渠)及调蓄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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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电 & 落实市县总规中确定的电厂、66kV及以上变电站、高压走廊的规模及用地管控要求。预测用电需求,布局中压电力线路和变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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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信 & 落实通信设施布局、用地规模及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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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供热 & 根据乡镇实际选择供热方式,预测供热需求总量,确定热源,明确供热站场规模、用地及建设标准,布局供热主干管网及热交换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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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燃气 & 预测燃气需求总量,确定供气方式,布局燃气主干管道,明确门站、供气储备站等燃气站场的供气规模、占地面积,明确对燃气管道及燃气站场的安全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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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卫 & 落实市县总规确定的垃圾处理设施,明确乡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确定垃圾转运站等主要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建设标准及用地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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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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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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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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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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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复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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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环境生态 & 确定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确定水土保护等级和要求,落实河流水系和流域治理重点工程,改善水体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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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草原 & 根据生态公益林地保护等级和措施,落实需要腾退还绿、退耕还绿的造林地块。落实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防护造林等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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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山 & 以重要生态功能区及居民生活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为重点,明确矿山修复的地区范围,提出修复对策和措施,明确修复后的规划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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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其他土地 & 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空间位置,落实需要搬迁的建设用地,确定修复利用废弃地、荒地、盐碱地、沙地等地块,因地制宜确定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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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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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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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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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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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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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用地整理 & 推进低效村庄建设用地的腾退与复垦,明确低效建设用地腾退后土地复垦计划,提出农村拆违方案与拆后土地综合利用的方向。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实施项目。以预防为主,提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控制要求,推进污染土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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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慎重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未利用地开发的用途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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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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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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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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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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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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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镇建设用地 & 在集中建设区内对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能建设用地进行梳理,明确可更新改造区域的位置、规模、范围和功能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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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建设用地 & 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优化整理,充分利用农村现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可优先将腾退的宅基地等闲散建设用地,集中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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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增减挂钩用地 & 明确增减挂钩用地位置与规模,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整理,解决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提高乡镇土地整体利用效率。增减挂钩项目的减量建设用地和整体搬迁村庄应纳入农用地整理复垦项目,且在实施搬迁改造之前,相应置换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得使用。待实施搬迁改造后,以增减挂钩、指标统筹为原则,进行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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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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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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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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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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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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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划文本、附表 & 应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突出强制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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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图件 & 规划图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面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采用“国家标准分带”。比例尺原则要求一般乡镇域范围为1:10000-1:50000,乡镇集中建设区为1:1000-1:2000 ,满足上图入库要求。图件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标示项目名称、图名、图号、比例尺、风玫瑰、图例、绘制时间、规划编制单位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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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附件 & 包括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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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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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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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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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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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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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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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划说明 & 对规划文本具体说明与解释,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分析过程和分析结论,是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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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图件 & 包括管控型图件、调查型图件、示意型图件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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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库 & 上报审批成果要求参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和《黑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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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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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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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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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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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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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指标项 & 基期年 & 2025年 & 2035年 & 指标层级 & 指标属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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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一、空间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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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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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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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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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地保有量(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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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用地总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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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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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地保有量(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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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本草原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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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湿地面积(万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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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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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常住人口规模(人) & & & & 乡镇域/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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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 乡镇域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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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约束性 & 传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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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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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约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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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三、空间品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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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约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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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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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 & & 乡镇域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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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 & & 乡镇域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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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 & & 乡镇域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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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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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均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平方米)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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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 乡镇政府驻地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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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 & & & 乡镇域 & 预期性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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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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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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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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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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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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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图纸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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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控型图件 & 管控型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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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图纸内容与附表1-2相对应,主要图面要素包括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等。原则上,生态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农田保护区三部分空间互相不重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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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镇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在上位规划划定的三条控制线基础上,进行深化和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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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乡镇域国土空间用途规划图 & 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用地规划用途,生态、农业、建设空间布局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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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镇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标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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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表达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位置与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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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镇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标明乡镇域范围内高速铁路、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等重大交通设施廊道空间分布,交通廊道规划用地的管控范围及互通式立交位置。标明镇域范围内轨道线路走廊及场站设施布局。标明镇域的公路等级,标明各等级城镇道路。标明机场、客运枢纽、货运枢纽、公路附属设施等要素。标明全区公交枢纽、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换乘停车场、加油充电站的空间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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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镇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 在图面明确镇域内现状和规划的各类设施。在镇域范围不能体现用地的设施,应通过设置图例表述,并与文本的配套建设要求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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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镇域村庄单元规划管控指引图 & 明确村庄规划编制范围,标示编制村庄规划和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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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乡镇域村庄发展与布局规划图 & 表示乡镇域镇村发展布局结构和村庄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标明乡镇政府驻地、乡镇其他组团和各级村庄,明确村庄类型,明确村庄的主体功能、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各类设施配置内容、产业类型和布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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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乡镇政府驻地土地使用规划图 & 表达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建设范围、各类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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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乡镇政府驻地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确定乡镇政府驻地绿地网络系统结构,标明重要的绿地节点和轴带,标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附属绿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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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乡镇政府驻地道路交通规划图 & 确定乡镇政府驻地道路交通系统布局,标明乡镇政府驻地范围内主干路、干路、支路等走向、断面、名称、主要交叉口形式,明确站场、码头、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其他交通附属设施的位置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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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乡镇政府驻地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公共服务设施可在用地三级分类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教育设施包括基础教育设施、特殊教育设施、中等专业学校以及高等院校等;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分中心等;文化设施包含区级、镇级设施;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以及训练场等;社会福利设施包括养老、残疾、儿童福利设施等。添加设施名称的属性字段,在图面用图例或文字分别标明现状与规划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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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乡镇政府驻地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基础设施规划的图面表达包括雨水、污水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热设施、燃气设施、电信基础设施、有线电视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内容。并标明联通相应设施的主管网。综合防灾图纸表达包括防洪工程、消防工程、抗震工程,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地质灾害、危险品储存和运输、气象灾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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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乡镇政府驻地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表达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位置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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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乡镇政府驻地“五线”规划图 & 划定“五条控制线”,明确各控制线管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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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型图件 & 调查型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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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乡镇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乡镇范围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用地现状;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线路、等级;铁路、公路、山体河流、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分布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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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乡镇域综合交通及区域基础设施现状图 & 表达乡镇域内现有的交通网络和设施,表明公交线路及公交站点;表明水利能源、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殡葬、环卫等现状基础设施及主要干线走向;明确现有重大交通与基础设施廊道空间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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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乡镇政府驻地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表达乡镇政府驻地内各类城乡建设用地的现状;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线路、等级;铁路、公路、山体、河流等现状要素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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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型图件 & 示意型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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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区位图 & 表达乡镇所在位置、周边交通状况、与周边地区相互关系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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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乡镇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 & 表示乡镇空间发展格局,标绘村镇发展轴带、重要节点等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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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乡镇域城乡生活圈及公共服务设施 & 表达乡镇社区生活服务圈规划配置体系要求,落位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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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乡镇域景观风貌规划图 & 表达全域自然、农业、人文景观风貌分区及重要节点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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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乡镇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图 & 表示乡镇重点发展产业及产业集聚区等空间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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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乡镇域增减挂钩实施引导图 & 表达乡镇剩余资源和减量的城乡建设用地分布,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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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近期实施项目规划图 & 表达近期实施年度计划及各项分期实施项目的空间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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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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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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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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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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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tabular}{|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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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 文本 & 文本 & 图纸 & 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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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1.1城镇基本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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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1.2基数和底图 & & 乡镇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乡镇域综合交通及区域基础设施现状图、乡镇政府驻地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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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1.3现状评估、灾害和风险评估、规划实施评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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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基础与现状分析 & 1.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 & “双评价”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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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1发展定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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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2发展目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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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3发展战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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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4指标体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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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与战略 & 2.5发展规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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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1总体空间格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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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2产业发展格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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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3居民点体系 & 3.3.1居民点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 & 居民点体系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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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3居民点体系 & 3.3.2居民点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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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3居民点体系 & 3.3.3居民点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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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空间格局 & 3.4村庄分类及发展指引 & & 乡镇域村庄发展与布局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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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分区与控制线落实 & & & 乡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乡镇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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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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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保障体系 & 6.1综合交通规划 & & 乡镇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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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保障体系 & 6.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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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保障体系 & 6.3基础设施规划 & & 乡镇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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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保障体系 & 6.4安全防灾设施规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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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 & 7.1全域景观风貌体系 & & 乡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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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 & 7.2乡村风貌管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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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 & 7.3镇政府驻地风貌管控 & & 乡镇政府驻地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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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1发展方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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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2镇政府驻地发展规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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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3用地结构和布局 & 8.3.1空间结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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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3用地结构和布局 & 8.3.2用地布局 & 乡镇政府驻地土地使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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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4道路交通规划 & & 乡镇政府驻地道路交通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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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5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保障 & 8.5.1住房保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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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5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保障 & 8.5.2服务功能优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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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 乡镇政府驻地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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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 & & 乡镇政府驻地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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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8市政基础设施及安全防灾设施规划 & & 乡镇政府驻地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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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9“五线”管控与战略留白 & 8.9.1“五线”管控 & 乡镇政府驻地“五线”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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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 8.9“五线”管控与战略留白 & 8.9.2战略留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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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9.1生态修复 & & 乡镇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 生态修复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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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9.2农用地综合整治 & & 乡镇域增减挂钩实施引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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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 9.3建设用地综合整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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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划传导与实施 & 10.1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 & & 规划传导与实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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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划传导与实施 & 10.2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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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划传导与实施 & 10.3城镇单元的传导与管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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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划传导与实施 & 10.4村庄单元的传导与管控 & & 乡镇域村庄单元规划管控指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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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划传导与实施 & 10.5规划实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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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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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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